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09]22号 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09]22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金东新城区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地块一 |
康济街东侧、
光南路北侧 |
10807 |
商业、服务业(五星级宾馆) |
1.3-1.6 |
≤28% |
≥30% |
/ |
38.08 |
903 |
200 |
地块二 |
二环北路以南、康济街以西 |
43561 |
市场用地(汽摩配市场二期) |
1.0-1.6 |
≤45% |
/ |
24 |
40 |
750 |
2000 |
地块三 |
政和街东侧、金东移动公司北侧 |
10000 |
办公用地 |
2.0-2.5 |
≤25% |
≥30% |
50 |
40 |
1771 |
1500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或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企业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1月 5日17时前确定上述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公开出让文件汇编。申请人可于2009年 12 月 17 日至2010年 1 月 5 日16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9年 12 月 17 日至2010年 1 月 5 日16时止,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竞买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 月 5 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 1 月 5 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至2010年 1 月 5 日16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0年 1 月 6 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至2010年 1 月 5日16时止,申请人不足三人(不含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0年1 月 15日16时止,挂牌时间为2010年 1 月 6日8时30分至2010年 1 月19 日16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网址: www.landchina.com
联系电话:0579-82398090 82176813
联系人: 刘东来 邵丽清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市商业银行市府支行
帐号:13074273000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