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2009]11号 广西梧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2009]11号
经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梧拍挂[2009]15、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出让各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规划指标 |
使用年限 (年) |
拍卖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梧拍挂[2009]15号 |
西堤二路13-2号(原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地块) |
6872.66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1.5≤容积率≤3.5 |
≥25%及≤35% |
≥30% |
批发零售:40年;城镇住宅:70年 |
1900 |
400 |
梧拍挂[200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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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堤二路13-1号(原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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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2.65 |
住宿餐饮(四星级饭店)用地 |
总容积率≤7.05,其中:四星级饭店容积率>2.24,公寓式酒店容积率≤3.45,商业容积率≤1.32 |
≤45% |
≥10% |
住宿餐饮(四星级饭店):40年 |
3330 |
350 |
西堤三路人事局北侧处(五四泵站前池) |
11320.31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办公)、其他商服用地 |
3.5≤容积率≤5.05 |
≤50% |
≥10%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办公)、其他商服:40年 |
各地块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分别详见梧建规设[2009] 47(重印件)、49号。
二、拍卖、挂牌出让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市国土资源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来,不按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金及不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的公司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并达到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和地点
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5日;
拍卖出让地点、时间: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多功能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2010年1月6日8时至2010年1月19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挂牌出让地点: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办证中心大厅(市银湖南路2号)。
五、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申请
拍卖出让申请:有意竞买者请于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文件到梧州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索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和咨询。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公告截止日,竞买申请人达3人以上(含3人)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出让申请:在挂牌出让活动期间,若仍有竞买意向者参加竞买,也可于2010年1月6日8时至2010年1月15日17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梧州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予以受理竞买报价。
六、拍卖、挂牌出让竞得人土地使用条件及应履行的义务详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七、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 联系电话:(0774)6029270,6029267
联 系 人:小孔 小黎
帐号名称 |
开户银行 |
帐号 |
梧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
工行营业部 |
2104310029219503988 |
梧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
交行怡景支行 |
454060300012015021859 |
梧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
农行营业部 |
20-305301040005302 |
梧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
建行营业部 |
45001648651050506073 |
梧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
中行营业部 |
882005615608094001 |
梧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
农信社红旗怡景分社 |
455812010100357008 |
梧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