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
挂牌出让起始价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 |
STG
09-30 |
海关沟、兴华木业西侧 |
37590 |
工业 用地 |
0.8
(不含地下) |
地上小于15米、地下小于5米 |
≥30% |
50年 |
129
万元 |
6,427,890.00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09年12 月17日至2010年1月5日。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15日,到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15时(为财政进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月15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挂牌时间:2010年1月6日8时至2010年1月19日15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现状为“毛地”,竞得人自行负责对竞买地块原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453-3938092
开户单位:绥芬河市财政局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清算专户
开 户 行:中行
帐 号:252245618598091001
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