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29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
限高 |
P(2009) 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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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鹅路50号地下 |
4050.94(6.07亩) |
商服用地 |
/ |
/ |
/ |
-6米 |
商业、40年 |
175 |
175 |
P(2009)35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价款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该宗土地建筑物现状为地下商业用房,竞得人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必须另行支付地下建筑的现值2357万元给市政府,作为原设定土地他项权利人的地下建筑物补偿费用。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3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3日至2009年11月24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1月2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9时至2009年11月24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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