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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

广东省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我局定于 2009 年 9 月 22 日 至 2009 年 10 月 27 日 15 时 整挂牌出让位于花都区、天河区共两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位置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

(
万元)

港币
(万元)

1

花都区风神大道南

(马溪村地块)

一类居住用地( R1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C3)

232480
(可建设用地 200895 )

居住用地:≤ 1.5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1.6

居住用地:≤ 272033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31264

42000

300

4200

5000

2

天河区车陂路地段(广氮储备居住用地 AT06070509 、 AT06070511 地块)

居住用地( R2 )

69813 (可建设用地 48789 )

≤ 3.30

≤ 161004

53986

300

5300

/

    本次出让地块其他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 地块 2 出让条件:
 (一)地块 2 所建房屋不得预售。
 (二)竞得人自行负责地块 2 宗地范围内的土壤改造工程并使改造后的土壤达到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

 三、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挂牌起始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 70 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 40 年,其他用地 50 年。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地块 1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地块 2 不接受联合竞买,且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 竞买申请人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 2 . 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 申请人除按《竞买须知》和《注意事项》的要求提交竞买申请资料外,还应一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竞买本次出让地块。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申请人须于 2009 年 9 月 22 日 至 2009 年 10 月 13 日 (工作日, 9:00 ~ 12:00 , 13:30 ~ 16:30 )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竞买申请资料详见《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 地块 1 接受 人民币或港币 ;地块 2 只接受人民币,不接受港币 )必须在 2009 年 10 月 12 日前 (包括 10 月 12 日 )到达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账号: 4400 1420 3140 5017 0392 ;港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 4401 3020 4002 2050 0160 )。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交付。经审核申请人竞买资格后,我局将在 2009 年 10 月 16 日前 发出竞买资格审核结果。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于 2009 年 10 月16 日 至 2009 年10 月27 日12 时 填写报价单报价。本次挂牌出让现场竞价及成交仪式于 2009 年10 月27 日15 时 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行。

 八、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的要求以及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以人民币足额缴交成交价款,按期完成开发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缴交成交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成交价款的期限。

 有关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308 室索取或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 31 号
 咨询电话: 37585345-5058 、 2478 、 5077
 互联网地址: http://www.laho.gov.cn/ (土地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