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20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
限高 |
P(2009) 23号 |
市阳和工业新区B-5地块 |
73987.43 (110.98亩) |
商业、办公,兼容文化娱乐 |
不小于0.8且不大于1.5 |
不小于20%且不大于
25% |
应达到25% |
不大于24米且不小于12米 |
商业、办公40年,文化娱乐50年 |
8325 |
2000 |
G(2009) 5号 |
市阳和工业新区B-24-1-1地块 |
26720.83 (40.08亩) |
工业
(一、二类工业) |
不小于0.8且不大于1.8 |
不小于40%且不大于
5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12米且不大于24米 |
50年 |
900 |
300 |
上述2宗土地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储备成本,不包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宗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31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9月21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9月2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09年9月11日9时至2009年9月23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