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辽宁省兴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2号
经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辽宁省兴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0903A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以下所列货币为人民币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
起始
价格 |
增价
幅度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200903A |
城东办事处东二村 |
3019.33
平方米 |
商业 |
不大于1.55 |
不超过36% |
不大于30%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150
万元 |
196.47万元 |
10万元 |
居住 |
不大于3.2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21日至2009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辽宁省兴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兴城市国土资源局五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兴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兴城市国土资源局五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2日16时(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9月23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兴城市国土资源局五楼;挂牌时间为: 2009年9月10日8时至2009年9月23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征地成本)、土地纯收益、土地出让业务费和土地变更登记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兴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429-5150607 13998911566
联系人:陈晓峰
开户单位: 兴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古城支行
账号:302010120190010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