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柳[2009]13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
限高 |
P(2009) 17号
|
市潭中西路北侧 |
A地块6001.12
(9亩) |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不大于3.6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7%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25% |
不大于60米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910 |
2300 |
B地块7934.42
(11.9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不大于2.9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0% |
不大于60米 |
P(2009) 18号 |
市潭中大道南侧 |
3603.76
(5.41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0% |
不大于60米 |
住宅70年 |
840 |
670 |
上述2宗土地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收购成本,不包含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12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7月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7月3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09年6月26日9时至2009年7月7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