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浙江省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平湖市当湖街道环城北路北侧、环城东路西侧(原平师地块) |
41670.3 |
商业 住宅 |
≤2.1 |
≤30% |
≤75米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7000 |
13439 |
注:宁波长江置业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海萍等三家单位及个人已缴纳竞买保证金7000万元,并报价13439万元联合申请受让该地块。 |
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6月15日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9年5月19日至2009年6月7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5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7日14:3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6月17日14: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128778 85261152
联 系 人:褚先生 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嘉兴市商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