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10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
限高 |
P(2009) 13号 |
市文惠桥北端东侧东台路以南 |
61096.15
(91.64亩) |
商服设施、城镇住宅 |
不大于 5.2且不小于2.5 |
不大于
46%且不小于15% |
\ |
不大于110米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85 |
85 |
P(2009)13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公开交易前期费用、土地出让价款,不包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该宗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由竞得人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竞得人须在该宗地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91577.35平方米商铺、住宅等建筑物作为回建拆迁安置用房。涉及过路天桥、景观视廊等市政公共配套设施部分由竞得人出资并负责实施建设,产权归属柳州市人民政府。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12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12日至2009年6月1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6月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9时至2009年6月3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