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将如下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
位置 |
面 积
(公顷) |
使用
年限 |
用地
性质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规划指标 |
万让
2009-7号
地块 |
万宁市兴隆旅游区明月酒店南边规划道路南侧 |
7.4574 |
70年 |
住宅
用地 |
285.3 |
1500 |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20﹪
绿化率≥50﹪ |
万让
2009-11号
地块 |
万宁市兴隆旅游区鑫桥酒店南边规划道路南侧 |
6.6880 |
70年 |
住宅
用地 |
285.3 |
1300 |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20﹪
绿化率≥50﹪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三、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土地利用股办公室查询和购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挂牌出让手册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电话:(0898)68523808、13307551678
联系人:吴慧珑
报名期限:2009 年4 月25 日—2009年5月23日下午5:00(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09年5月23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
报名时须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后,该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2009年5月15日;截止时间 :万让2009-7号地块为2009年5月25日上午10:00时;万让2009-11号地块为2009年5月25日上午10:30时。
地点: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六、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万让2009-7号地块和(二)万让2009-11号地块均要求:
1、开发建设投资总额不小于1.5亿元人民币,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小于6000万元人民币,以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为准。
2、竞得人自竞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动工进行项目开发建设,一年内投入建设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土地出让金)。
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