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 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M2) |
其中出让面积 |
其中退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09-J7 |
临城Lkb-1-21地块 |
89153 |
66430 |
22723 |
商业、住宅 |
3129 |
≥1.0,≤1.5 |
≤30%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000万 |
其他具体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地块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需在申请书中明确出资比例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9 年 4月 20 日至 2009 年 5 月 18 日,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 2009 年 4 月 20 日至 2009 年 5 月 18 日,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的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初审通过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5 月 18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以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银行户头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市招投标中心将在 2009年 5 月 18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地块挂牌时间为 2009 年 5 月 11 日 9 时至 2008 年 5 月 20 日 16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6号楼二楼(市行政中心水务大楼)
联系电话: (0580)2282887 (0580)2280951
联 系 人: 林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舟山市建设银行
帐 号: 89505014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