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决方案   战略   预算   执行   评估   行业相关   个性化服务   思路决定出路   
 
行业相关
 
 ·各地房地产企业录
北京天津上海
广州深圳厦门
山西辽宁吉林
内蒙古浙江 安徽
江苏 山东 河南
江西广西海南
四川贵州云南
甘肃 青海宁夏
重庆 新疆陕西
河北湖南 湖北
黑龙江福建香港
 
 ·楚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楚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云南省楚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04号

 

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楚雄市2007-G-11-1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楚雄市2007-G-11-1号宗地位于鹿城镇大东村委会尹基屯小组北面、一中农场西侧,地块面积为45335.0平方米(68.0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用于综合型农副产品种植及深加工业),土地出让年限为五十年,出让起始单价为176.57元/平方米,起始总价为800.48万元,竞价阶梯为每次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规划及建设指标要求为:投资强度不低于660万元/公顷,建筑密度不低于30%,容积率不小于1.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绿地率不大于20%,其它详见<2008>021号《云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出让方式及要求
1、本次挂牌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挂牌报价期间可多次报价,价高者得。
2、本次出让的地块,受让方必须按楚雄市规划局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2年内完成建设。
3、本次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必须达到4600万元以上,且项目建成后第二年必须实现总产值1亿元、年上缴税金700万元以上。
4、有意竞买者交纳竞买保证金但不参予竞价,或竞价成交后不按时签订和履行《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程序
1、咨询和申请:有意竞买者请于2009年4月9日至5月12日17时,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提出申请。
2、竞买:有意竞买者在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可在2009年4月29日至5月14日15时,到申请地提交书面报价单、办理竞买手续。竞买获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地价款,未获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五、联系人及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杨顺华    13987891220  0878-3159933
杨柏琴  13378780268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北侧、市地税局旁
特此公告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