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山西省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0]2号
经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09-18 |
大同市新建北路北侧 |
9958.44
(14.94亩) |
商业
用地(C2) |
5.3 |
应小于56% |
不小于20% |
40年 |
按有
关部
门的
规定
执行 |
3600 |
2009-19 |
御河东路东侧 |
239242.05(358.86亩) |
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 |
1.5-
2.5 |
应小于35% |
不小于30%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16000 |
2009-20 |
大同煤矿集团林业处 |
23724.26(35.59亩) |
商业(C21)
居住(R21) |
商业:不大于2.4
居住:不大于1.0 |
商业:不大于45%;
居住:不大于33% |
商业:不小于20%;
居住:不小于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1508.23 |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26日,到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购买书面出让资料(节假日不休息)。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26日,到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公告期间申请竞买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6日18时。挂牌期间申请竞买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6日16时。
公告期间申请竞买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1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期间申请竞买的,我局于2010年3月26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的时间为:2010年3月19日 — 2010年3月28日。
地点为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七、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大同市迎宾街金盾路28号武警宾馆迎宾楼6202房间)
联系电话: 0352—5861073 0352—5861074
开户单位: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开 户 行:大同市农业银行南城支行
帐 号:277001040001483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