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收回尖山区河西路西侧2009GP-03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面积
(米2)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
(米) |
2009GP-03 |
尖山区河西路 |
97128.7 |
住宅
商服 |
≤1.7 |
≤22 |
≥
30 |
≤
54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200 |
1200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6月4日,到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咨询。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到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4日 16 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时间为 2009年5月24日至2009年6月8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为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2、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负责拆迁补偿,并负责收回有关土地权属证件。3、竞买人在竞得挂牌出让土地,并取得《成交确认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应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买人承担违约责任。
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469-6103082 6103075
联 系 人:徐仁广 邸国臣 鲍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