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河北省清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土告字[2008]8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清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羊绒园区、谢炉工业区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指标
宗地
编号 |
用地
性质 |
面积
(亩)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使用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工业 |
4.27 |
0.7-1.6 |
32%-34% |
≤20% |
50 |
49.11 |
30 |
1 |
2 |
工业 |
81.12 |
0.7-1.6 |
32%-34% |
≤20% |
50 |
689.52 |
230 |
1 |
此次挂牌出售的国有建设用地,具体建设按县政府批准的规划进行。
起始价不是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不公开。
二、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挂牌文件的索取
有意竞买者可自2008年11月25日15时前到清河县国土资源局出让股索取竞买文件。
四、挂牌地块现场踏勘
有意参加竞买者对挂牌地块现场自行踏勘。
五、报名登记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12月3日15时前到清河县国土资源局出让股持各有效证件办理报名登记。本次公告后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2008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举行。
七、成交价款的付款方式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挂牌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挂牌出让人及有关单位地址
挂牌出让人:清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42号
联系人:孙志清 范长勇
联系电话:0319—818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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