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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璧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重庆市璧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重庆市璧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公告

璧山国土告字[2010] 10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经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宗地编号BS10—4J—003号和BS10—5J—0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璧山府地【2010】42号文件)批准同意,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璧山县大路镇红石社区地块编号为BS10—4J—0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地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BS10—4J—003号宗地位于重庆市璧山县大路镇红石社区,宗地总面积为12901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12279平方米,划拨面积为622平方米(规划道路绿化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住,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化率≥30%,招拍挂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00万元,竞买保证金80万元;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别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16日至2010年5月6日工作日内,到璧山县土地交易中心 (重庆市璧山县沿河西路南段78号)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6日到上述地点向璧山县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6日下午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6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拍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果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时间顺延。

    七、联系地址:璧山县土地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沿河西路南段78号)

联系人:李小姐  林先生

    联系电话:(023)41422206